预定须知:
1、交通:合同一经签订且付全款,团队机票、列车票、船票即为出票,不得更改、签转、退票,飞行时间、车程时间、船程时间以当日实际所用时间为准,本产品如因淡季或收客人数较少,有可能与相近方向的发班线路拼车出游, 届时请游客见谅。因实名制购票,游客需要提供准确的身份证、户口原件或复印件!身份信息一旦出错,不能更改, 由此产生的损失以及增加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。所采购火车票为团体火车票,无法 100%保证铺位(座位)相连和铺位类型。开车前 72 小时内不得改签、换人、退票。72 小时以外需持本人有效证件原件(16 周岁以下需持户口本本人页)到火车站办理改签、退票手续。因我社和成都铁路局所签订的补充协议,团体火车票退票损失为票面价值的 50%。2、住宿:按 2 人入住 1 间房核算,如出现单男单女,请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。
3、团队用餐:十人一桌,八菜一汤,人数不足十人时,在每人用餐标准不变的前提下调整餐食的分量。
4、游览:景点游览、自由活动、购物店停留的时间以当天实际游览为准,行程中需自理门票和当地导游推荐项目, 请自愿选择参加,请您仔细阅读本行程,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,出游过程中,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的,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、交通的,均视为自愿放弃,已发生费用不予退还,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,团队游览中不允许擅自离团(自由活动除外),中途离团视同游客违约,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100%赔付旅行社,由此造成未参加行程内景点、用餐、房、车等费用不退,旅行社亦不承担游客离团时发生意外的责任,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(如交通延阻、罢工、自然灾害、政策性调价、航班或车次取消或更改时间等) 导致行程延误、变更所产生的食宿费用由客人自理,我社只负责退还未产生的折扣门票和餐费,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其它责任及费用。
5、差价说明: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、交通价格等,按调整后的实际价格结算,赠送项目因航班、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赠送的,费用不退。
6、出团通知:出团通知最晚于出团前 1 天发送,若能提前确定,我们将会第一时间通知您。
7、意见反馈:请配合导游如实填写当地的意见单,不填或虚填者归来后投诉将无法受理。
8、其它:按有关规定,当地空调旅游车车型根据此团游客人数而定,保证每人每正座,若客人自行放弃当日行程, 车费不予退还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行程时间延长或缩短,费用增加及损失由客人自行承担。行程减少,旅行社退还行程未产生的费用。确认出团前,如遇国家政策性变化和价格调整,按国家规定执行,在处理投诉时以游客在当地所签意见单为依据,出发前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(以备住宿及火车站验票所需)、旅行社提供的出团通知及游览行程;请务必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,并保持手机开机状态,以便旅行社与您取得联系;因不可抗力因素(如飞机、 火车晚点)造成的参观景点时间压缩,旅行社不承担相应连带责任,敬请谅解。
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签署旅游合同及付款
1) 门市签约:到门市支付现金或者POS刷卡
2) 门市地址:十堰市文化街4号六堰广场旁(面对市图书馆左手边—众信国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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